助受刑人夾帶涉貪 2監獄管理員二審判有罪
2020/3/26 17:42
(中央社記者陳朝福高雄26日電)前高雄監獄主任管理員徐啟隆、管理員黃敬業協助受刑人夾帶牛肉和茶葉等。二審高雄高分院今天審結宣判,分別依貪污罪判徐男7年6個月;黃男6年。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徐啟隆民國105年1月間收受洪姓受刑人母親價值新台幣1萬5000元高山茶,供平日飲用;2月間陸續與洪母至大賣場採購牛肉由洪母結帳,或自行採購再向洪母收款。但徐男帶回烹煮後將其中部分牛肉裝入自己便當,避開受刑人食物查程序,帶回監獄給洪姓受刑人食用。
判決書指出,被告黃敬業104年11月至隔年3月,收受洪母交付現金10次、咖啡1次,並受託自外界為洪姓受刑人購買茶葉、香菸、口香糖、咖啡及肉鬆等,再自行攜入高雄監獄,協助洪姓受刑人傳遞不經高雄監獄檢查程序的物品。(編輯:李亨山)109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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