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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退職所得提訟 北高行判前大法官敗訴

2020/3/25 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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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25日電)前大法官廖義男不滿考試院依107年7月施行的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重新計算他的每月退職所得,提起訴願被駁後打行政訴訟。北高行參照大法官年改釋憲案意旨,判決廖義男敗訴。

廖義男於民國96年10月間退職生效,支領退職酬勞金,考試院後來依民國107年7月1日施行的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重新計算廖義男自107年7月1日起各年度的每月退職所得,廖義男不服,提起訴願遭駁回,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廖義男主張,原處分大幅遽減並逐年遞減退職所得,違反憲法上信賴保護原則、比例原則及侵害人民憲法所定服公職權的制度性保障,並違法損害他的財產權利,請求撤銷該違法處分及訴願決定,考試院須賠償他新台幣35萬3072元。

考試院則主張,銓敘部依考試院授權規定重新計算退職所得,於法並無違誤。參酌司法院釋字第525號、第605號及第717號解釋,並未違反信賴保護原則,也未違反憲法財產權保障意旨。

北高行審理後認為,本案的退職條例規定,雖與大法官釋字第781號、第782號及第783號解釋針對年改條例所作成的合憲解釋,法律名稱及條文內容雖有不同,但立法精神相同,原處分合法,判決駁回廖男之訴。全案可上訴。(編輯:張銘坤)109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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