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局:李來希涉混淆視聽 檢方通知到庭
2020/3/25 13:26(3/25 13:50 更新)
(中央社記者黃麗芸台北25日電)全國公務人員協會榮譽理事長李來希日前在臉書發文說有人為排隊買口罩遭車輾斃,刑事局認定涉混淆視聽,23日通知到案被拒,刑事局說,新北地檢署已發傳票通知李來希30日到庭。
李來希日前在臉書張貼一起死亡車禍照片,並留言「為了排隊買口罩,被車碾斃!唉!」,民進黨立委王定宇認為李來希造謠已踩法律紅線,呼籲檢警調應從嚴法辦。
刑事局今天表示,針對此案已於22日晚間9時25分送通知書給李來希,請他於23日上午10時30分到案說明,但李來希拒絕到案並稱要有法院傳票才願前往說明。
刑事局說,23日上午10時50分已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4條「散播不實訊息罪」備卷向新北檢報請指揮,新北檢也於昨天發出傳票給李來希,由刑事局偵查第三大隊在昨天下午1時許送達給李來希本人簽收,請他於30日到庭說明。
關於此案後續,刑事局說,將和新北檢共同偵辦李來希涉嫌相關違法情事。(編輯:李亨山)109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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