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任管中閔校長案 吳瑞北告教育部4/16宣判
2020/3/19 13:26(3/19 14:41 更新)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9日電)台大校長管中閔已就任,台大校長候選人之一的台大教授吳瑞北認為遴選過程有瑕疵,興訟控告教育部應撤銷聘任的行政處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天辯論終結,訂4月16日宣判。
全案緣於,中央研究院士管中閔民國107年當選台大校長後,因接連傳出管中閔未揭露擔任台灣大獨董,台灣大副董蔡明興任遴選委員,造成遴選程序瑕疵,引發資訊揭露、利益迴避等爭議,導致台大校長遴選案延宕多時,直到前教育部長葉俊榮於107年12月24日宣示「勉予同意」聘任管中閔為台大校長,管中閔於去年1月就任台大校長。
和管中閔一起參與台大校長遴選的另一名校長候選人、台大電機系教授吳瑞北興訟控告教育部,應撤銷聘任管中閔為台大校長的行政處分,案件由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受理開庭。
合議庭開庭期間,讓台灣大學擔任輔助參加人,另考量管中閔可能因訴訟結果,權利或法律上利益將受損害,也讓管中閔擔任獨立參加人;台灣大學及管中閔分別委任律師出庭。
法院今天開庭,吳瑞北委任律師主張,本件校長遴選程序瑕疵應補正而未補正,教育部不得發聘任命管中閔為台大校長;教育部委任律師主張,校長遴選非行政處分,不能由行政訴訟決定撤銷與否,就算遴選有瑕疵,也可事後補正,遴選委員會及台大校務會議也都對結果沒有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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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庭末諭知,全案辯論終結,訂4月16日上午10時30分宣判。
吳瑞北庭後受訪表示,提告動機是希望法院匡正遴選瑕疵,為台灣各大學校長遴選制度建立一個典範,他無法接受遴選程序有瑕疵,且教育部聘任違法。(編輯:方沛清)109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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