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死陸籍妻 二審判男12年8月
2020/3/11 12:42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1日電)男子呂鴻猷被控懷疑陸籍妻子另結新歡,多刀刺死妻子,一審遭判12年8月,經上訴,呂男說中風走路易摔,請求交保,二審高院今仍判他12年8月,另認無羈押必要,准30萬元交保。
判決指出,61歲的呂鴻猷被控去年8月6日在大陸籍妻子經營的檳榔攤發生口角後,兩人返回宜蘭縣頭城住處又再次發生口角,呂男因懷疑王姓妻子另有新歡且堅持離家,持水果刀朝王女的頸部、背部、胸部等要害猛刺,造成女方頸部13傷、胸部16傷、背部24傷,導致頸動脈、心臟等受傷而大出血,最後因出血性休克死亡。
隔天凌晨,18歲的女兒返家發現母親傷勢及倒在臥房,將母親緊急送醫仍宣告死亡。
判決指出,呂男犯案後,將水果刀放入房間抽屜後離開,前往胞妹台北巿住處告知殺人情形,呂妹報警,呂男隨即離開前往桃園,後來在桃園遭警方逮捕。
一審宜蘭地院依殺人罪判呂男12年8月,呂男及檢方不服,提起上訴,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呂男在開庭期間坦承犯行,非常後悔,他有中風,走路會跌倒,聲請具保停押,讓他可接受醫治調養身體。女兒在庭上請求法官「判輕一點」。(編輯:李亨山)109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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