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拒測違規吞近20萬元罰單 男子:我繳得起
2020/3/9 17:13
(中央社記者蘇木春台中9日電)遭吊照的王姓男子今晨酒後駕駛奧迪轎車,因違規迴轉、闖紅燈試圖逃逸,被攔下後拒絕酒測。員警告知將開罰18萬元,他則回答「我繳得起」,將面臨總計近20萬元違規罰單。
對於王男「寧可被罰款也拒絕酒測」的囂張行徑,台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六分局市政派出所長謝俊雄表示,酒駕新法去年7月上路後,酒駕拒測罰鍰提高至18萬元並當場扣車,吊銷執照3年不得考領,且5年內第2次違反罰36萬,逐次加罰18萬元,且拒測再犯就吊銷駕照、5年內不得考領,同車乘客並連坐處罰,處罰鍰600元以上至3000元以下。
王男酒駕拒測後,警方執行扣車移置保管,除開出拒測18萬元的罰單外,另需面臨無照駕駛9000元、闖紅燈2700元、女友連坐罰3000元等,總計19萬4700元的罰單。
市政派出所今天清晨4時57分巡邏經西屯區市政北二路時,發現王男駕駛奧迪自小客車違規迴轉。警方鳴笛上前攔查,但王男並未停車,還闖紅燈試圖逃逸。經通報警網支援,在惠來路、市政北六路口將他攔下。
39歲的王姓下車接受盤查身分時滿臉通紅全身酒味,員警要求實施酒測遭他拒測。經員警告知拒測要繳18萬元罰單,他當場表明「18萬我繳得起」,並在舉發通知書上簽名。
警方調查,王男因交通違規駕照遭吊扣,凌晨與女友自西屯區一家夜店飲酒後,準備開車返回彰化縣住處,上車駕駛沒多久就被警方攔下。
警方表示,平時會針對酒駕、闖紅燈、嚴重超速與並排違停加強取締,酒駕新制去年7月上路後,除拒測罰則提高至18萬元,累犯罰鍰也採累進制,同車乘客也將連坐處罰,提醒酒後勿開車上路。(編輯:孫承武)109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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