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歲兒烏來落溪溺死 男涉過失致死遭訴
2020/3/9 16:55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9日電)新北市烏來區簡姓男子的大女兒2年前落水溺斃,他於去年8月間帶著6歲兒子到南勢溪捕魚時,疑因疏忽導致兒子落水溺斃。台北地檢署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簡男。
檢警調查,住在烏來福山卡拉模基橋附近的簡姓男子育有1子2女,6歲大女兒於民國107年間與表姊前往南勢溪玩水時遭水沖走,4天後遺體被尋獲。此後簡男禁止兒子和小女兒到溪邊玩。
去年8月26日,簡男帶著6歲的兒子到烏來山區南勢溪旁捕魚時,特別交代兒子不能下水。但簡男第二次收網後,發現兒子失蹤,趕緊報案協尋。
警消與民間組織前往搜救,去年9月4日上午在南勢溪石頭縫中尋獲男童遺體,距離疑似落水地點的17.5公里,約下游兩公里處。
檢方偵辦後認為,簡男本應將男童帶在身邊注意安全,卻將他獨自留在岸邊,擅自前往捕魚,導致男童落水溺斃,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簡男。(編輯:李亨山)109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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