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布北投疫情假訊息 2高中生緩起訴
2020/3/5 12:11
(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5日電)酆姓、潘姓高中生涉嫌在社群軟體散布北投有武漢肺炎確診案例的不實疫情訊息,士林地檢署認定2人觸犯傳染病防治法,考量都是高中生且態度良好,緩起訴並要求法治教育4小時。
士林地檢署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酆姓高中生1月28日,看到友人在社群軟體IG(Instagram)張貼「北投光明分隊載到吐血OHCA病人,確認是武漢肺炎」訊息,未經查證即截圖張貼在自己的限時動態供人瀏覽。
潘姓高中生則涉嫌於1月28日、31日,於IG轉發「北投榮總前天一個確診武漢肺炎的病人已經往生,並在昨天24小時內已經火化,媒體完全封鎖消息」等不實訊息。
檢察官認為,酆姓、潘姓高中生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63條散播有關傳染病流行疫情之不實訊息罪事證明確,且不實訊息經網路廣泛散播,除造成民眾不安,也使相關單位在管控疫情之餘,還得分派資源查證、澄清,更可能使民眾誤認政府隱瞞疫情,造成政府推動防疫政策效果大打折扣。
檢察官指出,在疫情尚未趨緩的情況下,被告2人所為實屬不該,但考量2人畢竟都還是高中生,坦承犯行並表示悔悟,犯後態度良好,決定處分緩起訴1年,條件是必須在8個月內接受地檢署法治教育4小時。
新聞稿最後提到,士檢希望透過這起案件呼籲民眾,如果發現來源不明真假難辨的疫情訊息,千萬不要隨便轉傳,以免觸法。(編輯:方沛清)1090305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