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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產導致肢體衝突 夫絞勒妻致死判刑13年

2020/3/4 2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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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吳睿騏桃園4日電)桃園市吳姓男子與何姓妻子去年5月因不動產所有權劃分等問題發生爭執,吳男因情緒失控絞勒妻子頸部導致昏迷,送醫搶救仍不治。桃園地院今天依殺人罪判刑13年,全案可上訴。

檢警調查發現,吳男與妻子在98年7月協議離婚,但去年4月法院判決2人婚姻關係仍存在,因此吳男在5月3日搬回蘆竹區與妻子同住,期間雙方持續因居住習慣、是否再辦理離婚及不動產所有權發生口角甚至肢體衝突。

檢警表示,5月5日雙方又因婚姻狀態及不動產所有權發生肢體衝突,吳男多次壓制妻子,甚至徒手絞勒頸部造成妻子昏迷,經緊急送醫後因窒息及缺氧性腦病變住院治療,又併發支氣管肺炎,最後因敗血性休克併多重器官衰竭而在5月17日死亡。

桃園地方法院認為,吳男不顧與何女曾是夫妻關係,不但未與妻子理性溝通,反而下手殺害,造成被害人家屬及未成年子女無可彌補的傷痛,考量吳男和被害家屬達成和解,且符合自首等要件予以減刑,依殺人罪判處吳男有期徒刑13年。(編輯:李錫璋)109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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