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非法堆置化學廢液桶 竹檢起訴請法官從重量刑

2020/3/3 19:51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郭宣彣新竹縣3日電)蘇姓業者日前在新竹縣橫山鄉一處農地非法堆置化學廢液桶,桶子破損有滲漏疑慮,新竹地檢署認為,蘇男未按要求提出清理計畫,縣府動用預備金清除,依法起訴也建請法官從重量刑。

檢警調查,蘇男日前被委託清運有毒廢棄物,清運逾400個殘留有毒的廢液桶,他沒有清運許可相關文件,竟僱用不知情的司機,將這批化學桶開車載到橫山鄉的一處農地堆置。

檢警表示,廢液桶內物質經過化驗,發現含有銅汙泥、腐蝕性廢棄物及易燃性廢棄物,對環境恐有疑慮,需儘速清除,以免造成環境污染。

新竹縣環保局命令蘇男,應在去年7月5日前提送處置計畫書,並清除處理現場廢棄物,但蘇男置之不理,最後由縣府動用第2預備金新台幣1350萬元,代履行清除,事後再依法向蘇男求償。

檢方認為,蘇男涉犯廢棄物清理法,且未領有廢棄物清除許可文件從事廢棄物清除罪嫌,犯後也沒依照縣府要求,提出清理計畫,導致縣府要動用巨額準備金代履行清除,惡性重大,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起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編輯:張銘坤)1090303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