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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偽造清大學位證書 騙過科技廠被聘用遭判刑

2020/3/3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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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郭宣彣新竹縣3日電)女子黃靜瑩僅專科畢業,為謀得好工作,她偽造清華大學學位證書,向多家科技公司求職,成功錄取,但均無法勝任工作未能久任。新竹地院依變造特種文書罪等,判刑1年5個月。

判決書指出,黃靜瑩僅有專科畢業,且未讀過清大,為美化學歷增加求職被聘用機會,在2008年9月向人購得清大科技管理學院經濟系學士學位證書影本後,將證書上姓名以及出生日期改為「黃靜瑩」,並在同年以此學歷錄取一家科技公司的資深業務專員。

3年後,黃靜瑩向人取得清大理學院物理系碩士班碩士學位證書影本,以同手法偽造碩士學位證書,學歷也從學士升為碩士,陸續向多家科技公司應徵,也都被聘用。

法官認為,黃靜瑩為求謀職,以不正當方式偽造學位,變造清華大學畢業證書,足以損害清大在學位管理、核證及任職公司對於錄取、管理員工資料的正確性,也危害一般社會大眾對於學籍資格認證制度的信賴。

法官審酌,黃靜瑩早在2008年時偽造清華大學畢業證書,被校方發現,並以立下切結書獲校方宥恕後,竟再犯行,惡性非輕,依變造特種文書罪,共5罪,各處有期徒刑4個月,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5個月,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編輯:李錫璋)109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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