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母為哄睡悶死男嬰 遭訴業務過失致死
2020/2/20 12:37
(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20日電)台北市內湖區「我們的內湖托嬰中心」去年傳出11月大男嬰遭悶死案,士檢調查,保母廖筱萍為哄睡竟以身體壓制男嬰達19分鐘,造成男嬰窒息身亡,今天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嫌起訴。
全案起於北市警消民國108年4月1日下午2時10分許獲報,指位於內湖區康寧路一段的托嬰中心有名男嬰突然無呼吸心跳,緊急派員到場協助,送三軍總醫院搶救後仍宣告不治。
台北市社會局事後進行調查,認為托嬰中心聘僱不適當人員,經常性陷兒童於不安全情境及環境,嚴重妨礙兒童身心發展,處「我們的內湖托嬰中心」新台幣30萬元罰鍰並勒令停業一年。
士林地檢署起訴書指出,被害男嬰快滿2月大時,即被父母送到托嬰中心托育,由保母廖筱萍負責照顧。
去年4月1日下午,廖女為安撫男嬰入睡,以身體壓制男嬰並雙手環抱男嬰長達19分鐘,疏未注意應使男嬰呼吸保持暢通,使男嬰呈現趴睡姿態及頭頸背部悶壓而呼吸困難、窒息,直到托嬰中心廚工發現男嬰有異才送醫,但仍宣告不治。
警方調查後,以廖女涉嫌殺人、業務過失致人於死等罪嫌移送法辦。廖女否認殺人,表示與男嬰父母無仇恨,從男嬰近2個月大時一路照顧至案發時,她也不希望發生這種事情。
檢察官認為,廖女是為了安撫男嬰入睡才犯下本件犯行,且事發後有對男嬰施以人工呼吸,應無殺人或凌虐犯意,今天依業務過失致人於死罪嫌起訴。(編輯:張銘坤)109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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