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動攤販黃男欠鉅額罰款脫產 警查封動產
(中央社記者黃麗芸台北16日電)北市警持續落實公權力,去年將積欠逾新台幣上百萬元罰款的7旬辜姓攤商境管限制出境,昨天稽查又發現一名欠款近百萬且脫產的黃姓男攤商,現場依強制執行法將其販賣物查扣。
部分流動攤販經常違規佔用各道路沿線人行道、騎樓等區擺攤販賣,不但影響市容,也妨害行人通行,且若經告發後,部分攤商為規避舉發繳納罰鍰,竟將名下財產轉移、惡意脫產,藐視公權力。
台北市警察局信義分局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有鑑於轄內攤販欠款違規大戶經告發後不主動繳款,以致積欠鉅額罰款,且為規避繳納罰鍰而將名下所有財產轉移惡意脫產等行為,去年8月29日已先行函請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台北分署評估惡性欠款大戶予以「限制出境」的強制處分。
其中,一名7旬欠款大戶辜男常於信義商圈設攤販賣衣服,自民國100年起就因違規遭開1118件罰單,滯欠金額共計168萬元,經稽催、移送強制執行仍不予理會,便移請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台北分署實施境管,於去年11月11日起針對辜男予以限制出境(海)。
信義分局表示,為持續依法落實公權力,昨天下午1時45分會同並協助行政執行署台北分署執行人員到轄內違規設攤地點稽查,現場查獲脫產的黃姓攤商,他自100年起迄今欠款共計97萬餘元,經稽催、移送強制執行仍不予理會,昨天依行政執行署囑託對黃男執行動產查扣。
依強制執行法第45條規定,「動產之強制執行,以查封、拍賣或變賣之方法行之」,警方昨天現場查扣販賣物品包括有雨傘、地墊和毛巾等商品一批,盼藉由強制執法,有效解決欠繳罰鍰大戶無視警方製單舉發取締藐視公權力的心態,同時實現國家公法債權。
信義分局呼籲,攤販業者在道路上或騎樓任意違規設攤,影響市容且嚴重危及用路人行的安全,若經員警開立違規舉發單,應主動自行繳款。(編輯:張銘坤)109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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