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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大拉鍊前董事長涉挪用資金 士檢起訴

2020/2/13 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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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13日電)股票上櫃宏大拉鍊公司前董事長洪寶川涉嫌向員工謊稱供應商要求提早支付貨款,且對方同意將貨款借給他,藉此3度挪用公司資金,士檢日前依證交法特別背信等罪嫌起訴。

士林地方檢察署起訴書指出,洪寶川案發時擔任宏大拉鍊董事長,明知宏大的2家供應商並未要求提早支付貨款,他也未向2家供應商借款,竟為挪用宏大資金供己使用而犯案。

洪寶川涉嫌在民國99年間,向員工謊稱供應商要求提早付款,且已向供應商借用該筆貨款,由員工兌現公司開立的支票,將款項匯入洪寶川個人帳戶或直接交付現金給洪寶川,先挪用新台幣282萬餘元,事後再支付廠商貨款。

洪寶川另涉嫌在100年、103年間,以相同手法挪用公司資金340萬餘元、259萬餘元。

洪寶川坦承向供應商借用貨款周轉使用,但2家供應商都證稱未要求提早支付貨款,也未同意將貨款借給洪寶川個人使用。

檢察官認為,洪寶川3度挪用公司的銀行存款,導致公司無法實質支配遭挪用的款項,並受有2716元的利息損失,依證券交易法的特別背信罪等罪嫌起訴。(編輯:方沛清)109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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