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聲請黨產會停執追徵7.8億元 法院裁准
2020/2/4 18:37
(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4日電)國民黨不服黨產會以大孝大樓房地為不當取得財產為由追徵7.8億餘元,提起行政訴訟並聲請停止執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日前裁定,在訴訟終結前,停止追徵7.8億餘元,可抗告。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為釐清前為國民黨所有的台北市中正區愛國東路100號、102號大樓(大孝大樓,已拆除)及其坐落土地是否屬國民黨的不當取得財產,主動立案調查。
黨產會於108年5月14日作成黨產處字第108002號處分書(原處分),認定大孝大樓房地是國民黨不當取得財產,並自國民黨的其他財產追徵共計新台幣7億8275萬8715元。國民黨不服,提起行政訴訟,並提起停止執行的聲請。
聲請停止執行原處分部分,法院認為,原處分之後若經法院訴訟認屬違法而判決撤銷確定,該確認效力即歸於消滅,並無不能回復的情形,駁回國民黨的聲請。
聲請停止執行追徵房地價額部分,法院認為,追徵價額達7.8億元,金額頗鉅,黨產會得據此為執行名義而依法移送強制執行,國民黨遭變價處分予他人的財產將無從或難於回復,而僅得於日後以金錢賠償。
新聞稿指出,為避免日後若進行金錢賠償程序時,國家將負擔過重的金錢支出,並導致社會資源的無謂耗費,原處分追徵大孝大樓房地價額部分,將致其有難於回復損害的急迫情事。
新聞稿提到,原處分追徵高達7.8億餘元,以國家預算規模,該金錢債權即使有全部或一部未被滿足,對公益影響有限;就私益而言,國民黨所受組織無法存續的威脅,卻是相對的嚴重。經利益權衡,停止該部分執行,對公益尚無重大影響,裁定准許。(編輯:李亨山)109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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