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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傳6起涉口罩囤積哄抬價格 檢調偵辦

2020/2/3 2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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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王鴻國新北3日電)武漢肺炎疫情蔓延,引發口罩搶購潮,新北市檢調針對涉囤貨、哄抬物價檢舉案件展開調查,初步查獲新莊區某藥局等6起疑似囤積案件,擴大偵辦中。

新北市政府法制局、經濟發展局等單位今天下午召開記者會,說明民眾或業者若涉囤貨、哄抬物價,都可能觸法遭罰。

新北市消費者保護官王治宇表示,新北網路或坊間反映可能囤積或哄抬口罩價格的內容很多,但接獲6起檢舉案件的檢舉內容比較具體,目前已由新北檢調深入偵辦中。

其中,新莊區某藥局涉販售非醫療用口罩,卻在外包裝註為醫療級使用,且囤貨至少20箱以上,檢調深入追查位樹林的上游口罩工廠。

此外,另有一起在蘆洲區某流動攤販涉賣使用過的口罩,檢調也正查處中。

王治宇呼籲民眾若遇疑似囤貨案件,可撥打1950及1999、1922專線檢舉。

新北市法制局長黃怡騰指出,行政院衛生福利部已徵用國內業者生產的口罩作為防疫物資,業者若囤積口罩或哄抬物價且情節重大,依傳染病防治法規定可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新台幣500萬元以下罰金。

他表示,業者若囤積或哄抬耳溫槍、酒精等防疫物資價格,雖不適用傳染病防治法及刑法規定,但足以影響交易秩序的欺罔或顯失公平之行為,仍適用公平交易法。

黃怡騰指出,若業者未限期改正,可依法處5萬元以上2500萬元以下罰鍰;如再令其改正而未改正,最重可處以500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連續處罰。因相關刑責及罰鍰極重,業者切莫貪圖小利而以身試法。(編輯:戴光育)109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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