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鼎結構債案無罪未定讞 陳淑珠聲請解境遭駁回
2020/1/13 14:52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3日電)金鼎投信結構債案高院更一審去年底判金鼎證創辦人張平沼的妻子陳淑珠無罪後,陳女聲請解除限制出境;高院審酌本案已上訴三審而尚未定讞,陳女有逃亡之虞,駁回聲請。
金鼎證創辦人張平沼、妻子陳淑珠以及前金鼎證副總房冠寶被控涉金鼎投信結構債案,一、二審均遭判有罪,經最高院發回,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去年11月底認定,尚屬合理商業判斷,難認違法,改判無罪,全案已上訴最高法院。
高院因應限制出境新規定,在1月2日重為裁定,張平沼、陳淑珠、房冠寶從1月6日起,限制出境、出海8月。
陳淑珠聲請解除限制出境並主張,她從事公益數十年,曾任中華民國工商婦女協會理事長等職,於本案起訴前,常受邀帶團出國訪問,進行國民外交,於本案一審審理期間,也多次受邀參加APEC經濟會議,但因本案審理而不克成行;她在本案偵審期間,均按規定到庭,她的家庭在國內,沒有逃亡可能,且另案已撤銷她的限制出境。
高院合議庭審酌,本案雖判她無罪,但檢察官已提起上訴,由最高法院審理中,尚未定讞;她因本案遭起訴後,在一審及二審均判有期徒刑8年6月,可見所涉犯罪嫌疑重大,且本件犯罪所得逾新台幣1億元以上。
高院指出,陳淑珠有相當社經地位、經濟資力,有滯留國外不歸以及逃亡之虞,若出境後未再返回接受審判或執行,嚴重損害國家追訴犯罪的公共利益,審酌人權保障與公共利益的均衡維護,認定她仍有限制出境的必要,因此駁回聲請。全案可抗告。(編輯:方沛清)109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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