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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闖女友住處勒殺未遂 輪椅男出庭求交保

2020/1/6 17:43(1/6 17:56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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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6日電)林姓男子被控不滿女友要分手,二度闖入女方4樓住處,先以手機充電線勒殺女方未遂離去,回頭再闖入時摔傷腳。在押林男今天坐輪椅出庭說,沒有殺人,僅恐嚇及傷人,請求交保。

檢方起訴指出,31歲林姓男子因不滿鄭姓女友要分手,在去年8月8日晚間侵入女方4樓住處,以手機充電線勒住女方拉往臥室,再以棉被枕頭多次蓋住女方臉部,並恐嚇女方「你今天真的死定了」等語;女方後來掙脫並趁林男去陽台抽菸時報警。

警方獲報到場,依女方請求,請林男離開;未料,林男突返回並躲在4樓與5樓的樓梯間,女方察覺有異而二度報警時,林男從5樓樓梯間躍下,不顧右腳骨折仍闖入女方住處。

檢方依殺人未遂等罪起訴林男,一審法院認定,林男僅構成妨害自由罪及侵入住宅罪,各判9月及2月;檢方及林男不服均提起上訴,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雙方除本案,另有男控女殺人未遂以及女控男妨害秘密案件,由檢方偵查中。

二審今天開庭並提訊在押的林男到庭,林男因腳傷未癒、包著石膏並坐輪椅出庭,強調他從頭到尾都沒有要殺女方,承認有恐嚇及傷害犯行以及第二次的不法侵入住宅,其他不認罪,另外,請求以新台幣20萬元交保停押,並保證不會騷擾及接觸女方。(編輯:方沛清)109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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