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男缺課多遭儲備軍官訓練團退訓 判賠18萬

2020/1/1 14:38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1日電)邱姓男子志願就讀陸軍軍官學校儲備軍官訓練團,因缺課過多遭退訓。國防部陸軍司令部提起訴訟,士林地院認為,邱男應依合約賠償,日前判邱男及父母連帶賠償公費18萬餘元。

士林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陸軍司令部主張,邱姓男子於民國107年1月志願就讀陸軍軍官學校儲備軍官訓練團,於大學階段軍事課程,因學期缺課時數超過五分之一,於108年1月21日遭退訓。

陸軍司令部認為,依大學儲備軍官訓練團(ROTC)選訓服役實施辦法及雙方合約書規定,邱男應賠償受領的待遇及津貼計新台幣18萬4387元,邱男父母是合約的連帶保證人,也應負責。

承審法官認為,依雙方合約及相關辦法規定,儲訓團學生於就讀大學期間,由軍事學校發給學雜費、書籍文具費及生活費,若因缺課過多遭退訓,則應賠償實領的所有費用。

判決指出,邱男及其父母始終未出庭,法官審酌陸軍司令部提出的所有證據,認定陸軍司令部請求有據,應予准許。

法官認為,邱男父母擔任連帶保證人並在合約書上簽名蓋章,因此判決邱男及其父母應連帶賠償陸軍司令部18萬4387元,仍可上訴。(編輯:李亨山)1090101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172.30.14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