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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開庭遲到 士檢建請法務部懲處

2019/12/3 1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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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3日電)士林地檢署今天表示,檢察官林在培日前開庭遲到將近1小時,經召開檢察官職務評定審議會,建議法務部給予促其注意或加以警告處分,已經由高檢署轉呈法務部核定中。

林在培今年10月3日下午原本應赴法院蒞庭執行職務,但遲到將近1小時才出庭,事後解釋因為書記官未提早將蒞庭通知書交給他才遲到。

士檢11月8日召開檢察官職務評定審議會,以林在培「因疏未注意庭期,逾時未到庭執行職務,且經法院通知未積極處理」等事由,建議依法官法規定處分促其注意或加以警告,並送台灣高等檢察署轉呈法務部核定中。

此外,林在培先前因浩鼎案蒞庭職務工作表現不佳,於今年初經士檢檢察官職務評定審議會評定為「未達良好」,之後分別經法務部核定及銓敘部審定在案。

士檢新聞稿指出,檢察官代表國家依法追訴處罰犯罪,維護法律保護的公共利益,本應勤慎執行職務,社會各界對檢察官的敬業精神也抱持高度期許,林在培此次工作雖有疏漏,但過往辦案經驗豐富,曾偵辦不少重要案件,對社會不無貢獻。

新聞稿提到,相信林在培經此教訓,必能回歸正軌,克盡職守,士檢感謝各界對檢察官勤勉履行職務的關注與鞭策,也期許社會大眾持續不吝對檢察官支持與鼓勵。(編輯:張銘坤)108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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