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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母重摔愛女致癱判6年8月 母親:判太輕決上訴

2019/11/27 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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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趙麗妍台中27日電)台中市郭姓保母今年6月間,對收托的1歲多陳姓女童施暴,造成女童右側癱瘓、失明等重傷害,台中地院今天判處郭女6年8月徒刑。女童母親不服判決,認為判刑太輕,決定上訴。

29歲郭姓婦人與擔任警職的丈夫育有1子,郭婦在今年3月取得保母證照後,4月起先收托1名幼兒,同月再收托1歲多的陳姓女童,郭婦連同兒子共照顧3名未滿2歲的幼兒。

今年6月,郭婦獨自在家照顧兒子、陳姓女童,她在房內要幫女童換尿布時,因女童未配合,加上兒子在旁哭鬧,郭婦不斷拍打女童雙腿,導致女童哭鬧,郭婦因無法忍受2名幼童同時哭鬧,猛力搖晃女童頭部,女童哭鬧不休,郭女又將女童拉起摔向地上的雙人床墊,造成女童頭部受創。

台中地院合議庭量刑認為,陳姓女童年僅1歲,郭女身為她的保母,本應悉心呵護照料女童,但卻因郭女兒子和陳女同時哭鬧而情緒失控,猛力搖晃並將女童自嬰兒床拉起,再摔到地上的床墊,造成女童頭部重創。

女童因腦部受重傷害,難以健全成長,成為女童家人傷痛及照顧的負擔,考量郭婦雖然坦承犯行,但犯後還沒有與告訴人達成和解,台中地院判處有期徒刑6年8月。

陳姓女童的母親不服判決,認為孩子被摔到癱瘓,要照顧一輩子,判刑太輕,決定上訴。(編輯:卞金峰)108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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