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文化局科長涉貪污 訊後20萬元交保
2019/11/19 15:09(11/19 16:59 更新)
(中央社記者姜宜菁嘉義市19日電)台南市文化局陳姓科長在擔任嘉義市文化局科長時,以不實的發票向嘉義市政府詐取8萬元給廠商黃姓夫婦。嘉義地檢署昨傳喚陳姓科長等3人,訊後以5萬到20萬不等金額交保候傳。
陳姓科長今天以手機簡訊的方式回應,因為本案造成機關與同仁不便與困擾,深表歉意。因案情偵辦中,現靜待司法調查。
陳姓科長曾擔任過嘉義市新聞科長、文化局表演藝術科長,去年因故轉任到台南市文化局擔任科長一職。
嘉義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蔡英俊今天接受媒體聯訪時表示,陳姓科長民國106年任職嘉義市政府文化局,利用舉辦明華園活動之便偽造文書,以不實的發票向嘉義市政府詐領新台幣8萬元活動費後,將該活動費輾轉交由黃姓夫妻所開設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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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地檢署檢察官陳靜慧指揮嘉義市調查站組成專案小組偵辦,經長期蒐證及監控後,專案小組昨天分別至陳姓科長住處及黃姓夫妻所開設的公司及住處等處執行搜索。
陳靜慧訊問陳姓科長等3人後,認為他們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犯罪嫌疑重大,無羈押必要,陳姓科長以20萬元交保,黃姓夫妻各以5萬元交保。(編輯:黃世雅)108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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