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飛機上拍片涉違民航法 北檢緩起訴
2019/11/6 17:11
(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6日電)周姓男網紅在台北飛往馬公的班機上拍片,並上傳至YouTube頻道,遭警移送法辦。北檢認為,周男涉犯民用航空法,考量他坦承犯行、深表悔悟,今天處分緩起訴,支付公庫3萬元。
台北地檢署緩起訴處分書指出,周姓男子今年6月11日上午,搭乘遠東航空班機由台北飛往馬公,在飛機關閉艙門後,飛行途中於班機內使用數位相機進行攝影。
周姓男子事後製作長約14分鐘的影片,上傳YouTube個人頻道頁面,案經台北市政府警察局松山分局移送法辦。
檢察官認為,周姓男子明知航空器關閉艙門,並經航空器上工作人員宣布禁止使用至開啟艙門前,不得於航空器上使用干擾飛航及通訊的器材,仍在飛機內拍攝,涉犯民用航空法使用干擾飛航及通訊之器材罪嫌。
檢察官審酌,周姓男子沒有前科、一時失慮,犯後坦承犯行、深表悔悟,行為所生危害非鉅、犯罪情節輕微,處分緩起訴2年,並向公庫支付新台幣3萬元。(編輯:張銘坤)108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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