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韓國瑜涉婚外情遭起訴 吳子嘉出庭不認罪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6日電)媒體人吳子嘉指稱高雄市長韓國瑜有婚外情、生私生女,遭檢方依誹謗罪嫌起訴。台北地院今天開庭,吳子嘉強調不認罪,並聲請傳喚「王小姐」等人作證,後續不排除與韓方談和解。
另外,吳子嘉指稱,頂新魏家捐10億元政治獻金給前總統馬英九案,最高法院今年3月認定吳子嘉未經查證,判須在蘋果、自由、美麗島等3電子報上刊登道歉聲明確定,但至今未刊登;吳子嘉受訪表示,「目前還沒道歉,未來也不會道歉,請馬英九放馬過來,我跟他不會和解」,至於更一審判他須賠新台幣160萬元部分,他將上訴。
全案緣於,吳子嘉今年5月間在YouTube「吳董談大選」頻道指出,韓國瑜與新莊王小姐有十多年婚外情,兩人生下一名女兒,大概十幾歲。 吳子嘉還指韓國瑜為安頓王小姐母女,出資購買新莊建物送給王小姐,並質疑韓國瑜在當選市長後,曾委託高雄市輪船公司董事長黃文財攜帶高達數千萬元現鈔交給王小姐作為生活照顧費用。
韓國瑜後來提告,由台北地檢署偵辦,期間吳子嘉到案否認誹謗,辯稱有消息來源。 北檢傳訊王小姐作證,王女否認與韓國瑜有婚外情,並提出女兒的DNA鑑定書,證明女兒的生父另有其人;王女還提供資金往來明細,證明新莊房產是自行購買,只是登記在姊姊名下。
檢察官另循吳子嘉提供的資料,傳喚李姓、黃姓、蔡姓、陳姓等多名證人,相關證人均否認曾與吳子嘉談及韓國瑜與王小姐關係一事,也查無王小姐有接受任何異常資金挹注。黃文財作證也說,吳子嘉所言都是子虛烏有。
檢察官認定,吳子嘉在發表言論前,理應盡查證及篩選義務,在可預見所指摘或傳述之事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且未能證明其為真實,仍不違背本意對外散布,足使韓國瑜人格評價遭受貶損,8月底將吳子嘉起訴,起訴案件由台北地方法院受理,今天開庭。(編輯:張銘坤)108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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