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代檢廠涉收賄 3業者1黃牛羈押禁見
2019/11/1 11:56
(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1日電)士林地檢署偵辦汽車代檢廠收賄案,聲押3家代檢廠負責人與代檢黃牛。士院認為,4人供詞與事證尚有不符,仍有共犯未到案,審酌4人破壞監理驗車公信甚鉅,今天裁定羈押禁見。
全案起於信詠工程有限公司的混凝土泵浦車在民國106年7月19日,於陽明山仰德大道因煞車失靈釀成4死8傷重大車禍。
承辦檢察官劉東昀偵辦車禍案期間,發現肇事車輛無手煞車裝置,卻陸續通過特威力等民間汽車代檢廠檢驗,且在檢驗紀錄上載明手煞車符合規定,因此指揮廉政署與調查局共同偵辦。
檢廉調查發現,代檢黃牛每次向車主或車行收取新台幣6到8萬元不等金額,保證絕對驗車過關,再安排合作的代檢廠驗車,並將部分款項交付代檢廠。
士檢10月30日搜索桃園市鴻湧代檢廠與維邦代檢廠,及台中市特威力代檢廠等23處,約談62人,昨天聲請羈押鴻湧黃姓負責人、維邦呂姓負責人、特威力紀姓負責人與吳姓代檢黃牛並禁止接見。
士林地方法院今天開庭,認為3名代檢廠負責人涉嫌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行為收賄等罪嫌重大,雖坦承部分犯行,但就廠內其他代檢員收賄及不實代檢類型項目流程的供述與事證尚有不符。
士院認為,3名負責人手動更改電腦檢測結果,所涉廠商人員尚待調查,也有其他共犯未到案,考量3人所涉罪名法定刑為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重罪,有勾串、滅證之虞,另審酌本案破壞監理驗車業務公信甚鉅,而有羈押必要,裁定羈押禁見。
士院另指出,吳姓代檢黃牛坦承部分犯行,但尚有代替不合格車輛檢驗的「選手車」流向尚待釐清,吳男甚至在仰德大道車禍後曾與其他被告討論如何處理選手車,考量所涉罪刑非輕,有勾串、滅證之虞,裁定羈押禁見。(編輯:方沛清)1081101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