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獄政弊案遭判刑 王令麟:判決荒唐將上訴

2019/10/9 1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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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9日電)前東森國際集團總裁王令麟被控送禮涉賄賂獄政官員,今天遭台北地院判刑2年2月。王令麟發聲明指出,判決荒唐到極點,他絕無行賄,冤判錯判是對司法最直接的傷害,將提上訴。

王令麟以「冤判錯判是最大的罪過」為題發表聲明指出,對於法院的判決,他感到非常的遺憾與痛心,今天這個判決荒唐到極點,他絕無行賄,不需要也沒有必要行賄,檢察官濫行起訴,判決竟照單全收,這不是恐龍判決,什麼才是恐龍判決?他將上訴到底。

王令麟指出,他拋下工作耗盡心力準備,開了無數次的庭,法官卻不專心審判,坐在法台上的審判長和受命法官交頭接耳,沒有認真聆聽被告和律師的陳述,逼得律師當庭屢屢說出「法官,我們和被告等了四年多,終於等到這一天能跟你說話,陳述冤曲,你們可不可以專心聽我們的辯護」,審判長僅回應,「我們有看」,又繼續和受命法官講話,沒有正視被告和律師團提出的證據和辯護內容,可見心證已成,無視被告和辯護律師自證清白的努力。

王令麟指出,他在監期間,謹守分際,沒有任何的違規紀錄,更沒有任何的特權與對價,司法人員對獄政完全不了解,法院判決他行賄有關「水果茶葉禮盒」部分,他完全不知情,竟然被判有罪,真是荒謬。他沒有行賄,不必也不可能行賄,司法是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冤判錯判是對司法最直接的傷害。

全案緣於,王令麟因東森力霸掏空案於民國102年遭判刑3年10月定讞,同年11月入獄服刑;他入獄服刑後爆出行賄獄政官員,藉此在獄中換來特權,台北地檢署104年1月間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罪,起訴前台北監獄副典獄長蘇清俊、前台中監獄副典獄長趙崇智、王令麟、王令麟秘書胡曉菁等23人。

台北地院歷經4年多審理獄政弊案,今天宣判,認定王令麟成立交付賄賂罪,判處2年2月徒刑,褫奪公權3年。全案可上訴。(編輯:李亨山)108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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