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澳大橋坍塌 林佳龍:港務公司顯有疏失
2019/10/3 14:44
(中央社記者余曉涵台北3日電)宜蘭南方澳大橋坍塌,交通部長林佳龍今天表示,港務公司顯有疏失且有錯誤理解,南方澳大橋為特殊橋梁,本來就應該用更嚴格標準檢修。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天邀請交通部長林佳龍備質詢並針對「宜蘭縣南方澳大橋斷裂事件」進行專題報告。
林佳龍會後接受媒體聯訪表示,宜蘭南方澳大橋是特殊橋梁,本來就應該用更嚴格的標準,有些檢測項目宜蘭縣政府漏掉了,不代表港務公司可以參考辦理。
林佳龍說,一般規定橋梁2年就要做檢測,特殊橋梁因為鹽分、海風、載重等,應該要更嚴格而不是更寬鬆。
他指出,因此港務公司說依照法令可在4年內辦理是錯誤理解,2年就應該要定期檢查,未來也會按照這個標準嚴格辦理。
根據交通部公路橋梁檢測及補強規範,新建橋梁應於完工使用後2年內進行第一次定期檢測,爾後定期檢測的間隔以2年為原則。如有特別情況,公路養護管理機關、公路養護單位得視實際狀況調整,但不得超過4年。
至於台灣港務公司董事長吳宗榮去職一案,因台灣港務公司有相關的組織規定,要召開董事會,會依照相關程序辦理。
林佳龍說,雖然宜蘭南方澳大橋一開始有不知道由誰管的問題,但3年前就已釐清是港務公司為維修管理單位,這時候港務公司卻不夠積極主動,啟動新的檢測計畫,就參考宜蘭縣政府的辦理維修,而漏掉關鍵項目,顯有疏失,就由現任董事長吳宗榮承擔責任,但由誰接任或代理,則還會再決定。
林佳龍說,希望藉由這次事件全面檢討改善,相關16座港務公司的橋梁,必須在3個月內完成檢測跟提出完整的補強與改善計畫。
懲處名單部分,林佳龍說,過去有涉及的人都會一併調查後釐清責任,該負的責任也要加以追究。(編輯:張雅淨)108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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