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法官俞力華違反法官倫理 送人審會處分
2019/9/25 15:40
(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25日電)前桃園地院法官俞力華任內無故延遲案件,已被免除法官職務。俞女另被指開庭時口出「我現在到底是在跟幾歲的人講話?」等情緒言語,法官評鑑委員會決議交付司法院人審會處分。
俞力華任職法官期間為民國97年8月19日起至107年9月9日止,107年9月10日辭職。
俞力華先前因無故延遲6個月以上案件高達45件,侵害當事人受充分而有效公平審判的權利,8月間經司法院職務法庭判決免除法官職務,可轉任法官以外其他職務。
此外,民間司改會104年間請求法官評鑑委員會對俞力華進行個案評鑑,指俞力華開庭時曾對當事人說「那你就活該」、「我現在到底是在跟幾歲的人講話?」及「你是個男人就要敢做敢認!」等情緒性言語。
法官評鑑委員會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俞力華開庭時說「我現在到底是在跟幾歲的人講話?」、「妳眼睛都閉著眼睛走出去喔?再扯一點好嗎?」等語,充滿情緒,與法官倫理規範所規定的法官開庭應耐心、有禮聽審,並應維持法庭莊嚴及秩序的期待,有所落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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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評鑑委員會表示,俞力華開庭時說「在進審理之前承認的話,刑度是我一個人可以操控的」、「再進審理的話,那個時候,你的承認就會變得比較廉價」,有違法院辦理刑事訴訟案件應行注意事項,也不符法官應避免未審先判的開示心證等誡命。
法官評鑑委員會認為,俞力華違反辦案程序、職務規定及法官倫理規範情節重大,考量她已另因怠慢職務被免除法官職務,就該案尚無懲戒必要,已報由司法院交付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給予適當處分。(編輯:戴光育)108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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