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健保費罰款牌照稅不繳 執業律師遭管收
2019/9/11 12:47(9/11 13:46 更新)
(中央社記者張榮祥台南11日電)在高雄及台南執業的陳姓律師,平均年收入近新台幣200萬元,卻拒絕清償欠稅、勞健保費及罰款共135萬元,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昨天拘提陳姓律師到案後,聲請管收獲准。
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執行官今天指出,53歲陳姓律師在高雄及台南執業,自民國99年起開始積欠綜合所得稅、使用牌照稅、交通罰款及燃料費等,甚至勞健保費也不繳。
台南分署調查,陳姓律師102年至108年間受委託擔任訴訟代理人的案件共236件,以每件收費5萬元計算,,收入超過1000萬元,但陳姓律師僅清償6萬餘元,迄今尚欠款135萬元。
台南分署昨天拘提陳姓律師到案,陳姓律師堅稱他的收人都被妻子拿走,沒錢清償,執行官認定陳姓律師符合「顯有履行義務之可能,故不履行」及「就應供強制執行之財產有隱匿之情事」的管收事由,向台南地方法院聲請管收獲准後,將陳姓律師送往台南看守所附設管收所管收。(編輯:卞金峰)108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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