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鐵司機涉性侵智障女子 公懲會判撤職
2019/8/24 17:19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24日電)台鐵戴姓司機員涉嫌於民國106年間性侵中度智障女子,被交通部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理。公懲會判決戴男撤職,並停止任用1年。
判決指出,戴男與被害女子認識,他若駕駛台鐵列車到花蓮縣某站時,偶爾會趁下班時間騎車到女子住處聊天,得知女子是心智障礙者。
106年3月15日上午,戴男看到被害女子獨自在住處對面的菜園工作,上前抱住女子、性侵得逞。女子事後告訴祖母,家屬帶她去驗傷、報警。戴男日前被花蓮高分院判處3年2月徒刑。
交通部將戴男移送公懲會審理。公懲會認為,戴男所為除觸犯刑法外,影響公務員正當形象,嚴重損害政府信譽,判處撤職,並停止任用1年。(編輯:戴光育)108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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