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幫消防員喬人事詐財 男子一審判3年4月
2019/8/13 11:54
(中央社記者蘇木春台中13日電)曾任消防替代役的男子陳企元熟知消防人員人事調動流程,假冒消防局科長在網路謊稱可代喬人事,多名被害人上當被詐取財物,台中地院今天依詐欺罪判處他3年4月徒刑,可上訴。
台灣台中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男子陳企元民國105年9月到106年6月間,假冒新北市政府消防局宣傳科曾姓科長身分,在網路「消防心論壇」發文表示,可代申請職務調動。
陳姓男子貼文謊稱,認識全台各縣市消防局有力人士,可代喬人事異動申請,讓有需要的消防人員可順利調到各縣市消防局;論壇中8名消防員信以為真,以手機通訊軟體LINE聯繫陳男。
趙姓男子等8名想調回家鄉的消防人員陸續接洽陳男,自105年9月27日起,陸續在台中、嘉義、桃園市、新北、基隆市與彰化縣等地將款項與想申請調動的文件交給陳男,陳男共詐取新台幣262萬元。
被假冒身分的曾姓科長直到同事在網路論壇發現相關文章告知,才發現被假冒身分行騙,蒐證後通報新北市府消防局政風室,經調查後函送台灣台中地方檢察署偵辦起訴。
法院審理時陳男坦承犯案,但法官認為陳男趁消防人員調動不易情勢,詐取被害人款項金額非少,且被害人多達8人,不只偵查中對詐騙款項金額多有隱瞞,且都未賠償。
台中地院今天依詐欺罪判刑,其中不得易科罰金徒刑部分,應執行2年4月;得易科罰金徒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1日,可上訴。(編輯:翁翠萍)108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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