撿到卡猜出密碼盜領46萬 男判罰1萬加6月徒刑
2019/8/12 17:35
(中央社記者王朝鈺基隆市12日電)新北市羅姓男子1月間撿到蔡女的提款卡,羅男竟猜到提款卡密碼成功盜領新台幣46萬餘元,法院審理後,判羅男1萬元罰金和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基隆地院判決書指出,32歲羅男今年1月間某日在新北市金山區金山國小附近人行道,撿到蔡女所有的金山地區農會提款卡等物品,羅男從1月14日凌晨3時許至1月19日凌晨近1時,分18次前往金山農會超市盜領共46萬1000元。
法院表示,羅男盜領時以頭戴安全帽或身著連帽帽T方式遮掩口鼻,將蔡女的提款卡插入自動提款機內,並輸入猜測的密碼,詐得款項除保留3萬元外,部分用來購買黃金項鍊、黃金戒指、手錶等物,和贈與父親數萬元,其餘則花用殆盡。
蔡女發現提款卡遺失,1月25日上午11時許前往農會補辦提款卡時,驚覺帳戶內款項遭人盜領,立刻向金山警分局報案,全案才揭露。
羅男在法院審理時坦承犯行,法官考量羅男不思循合法途徑謀財,侵占他人遺失物造成蔡女財產嚴重損害,且迄今未與蔡女達成和解,依侵占遺失物罪,處1萬元罰金,另依以不正方法由自動付款設備取得他人之物罪,處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編輯:張銘坤)108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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