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遭綑綁手腳溺斃浴缸 法院裁定阿姨羈押禁見
2019/8/8 08:26
(中央社記者葉臻新北8日電)三重15歲劉姓少年被家人罰跪浴缸時溺斃,新北地檢署昨天晚間向法院聲請羈押少年的劉姓阿姨,經過新北地院法官訊問後裁定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三重15歲劉姓少年患有躁動症,昨天凌晨3時許因躁動吼叫,被劉姓阿姨罰跪在放水的浴缸中冷靜,卻不幸溺斃浴缸。
檢警調查,少年手腳有被綑綁痕跡,劉姓阿姨坦承用童軍繩綑綁少年,供稱只是為了管教孩子,沒有殺人之意,檢察官訊問後認定劉姓阿姨涉嫌刑法第286條第3項對未滿18歲之人施以凌虐致死罪,罪嫌重大且有勾串證人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經法官訊問後在今天裁定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
少年的周姓父親則表示當時正在熟睡,不知道發生什麼事,檢方複訊後諭令新台幣2萬元交保,檢方將擇期解剖少年遺體,以釐清案情。(編輯:張雅淨)108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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