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被裝GPS 吳欣盈求償獲賠25萬元確定
2019/8/7 18:38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7日電)新光人壽副總經理吳欣盈不滿6年前時任丈夫林知延委任律師劉宗欣指揮徵信社在她座車裝設GPS,提起民事訴訟。二審法院今判決劉及所屬事務所連帶賠償吳女25萬元,全案確定。
判決指出,劉宗欣受林知延委託,責由徵信業者進行跟拍,及在吳欣盈長時間使用的汽車上裝設GPS,已屬故意不法侵害吳女隱私權且情節重大的侵權行為,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此外,劉宗欣是國際通商法律事務所合夥人,因其執行合夥事務而故意不法侵害吳欣盈隱私權,事務所也應負連帶賠償責任,因此判決劉宗欣與事務所連帶賠償新台幣25萬元精神慰撫金。
這起案件源於,華南金控林家長子林知延與新光金控吳家長女吳欣盈在民國100年結婚,後來傳出婚變,離婚訴訟部分,今年初二審法院判准離婚,因未上訴而確定。
林知延被控為掌握吳欣盈行蹤,102年8月接受劉宗欣建議,委託2名徵信業者跟監吳女,徵信業者在林的授意下暗中在吳女座車安裝衛星定位系統(GPS),取得吳女行蹤,涉嫌妨害秘密。一審判林知延無罪,案經上訴,二審改判拘役20天,得易科罰金,上訴三審中。(編輯:李亨山)108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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