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裝電表竊19萬元電費 判拘役50日
2019/7/31 17:43
(中央社記者王朝鈺基隆市31日電)基隆市劉姓男子為節省公司電費,委託不知名男子改裝電表,導致台電公司損失新台幣19萬餘元,基隆地院審理後,判劉男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
基隆地院判決書指出,劉男於民國104年7、8月間,以8000元代價,委請不知名男子將公司電表封印鎖撬開,除更動電表內部構件外並加裝電子零件,導致電表失準。
台電稽查員同年12月22日會同警方前往公司勘查,確認共詐得度數2萬6797度,換算電費合計19萬2768元,全案經檢察官偵查後,依法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
法官審酌劉男為圖減少電費支出,不思以正當節能方式節電,反而施詐獲取不法利益,另考量劉男犯後坦承犯行,並已繳清追償電費,依詐欺得利罪,判劉男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編輯:李錫璋)108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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