臉書團購詐欺439人 女子二審判14年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5日電)在臉書團購名車及禮券的女子蒲念慈被控詐欺439人,一審遭判14年,她提上訴,請求輕判,二審今天認定她惡性非輕,未與被害人和解,今天依439個詐欺罪,仍判14年。可上訴。
判決指出,蒲女在民國103年至105年底,以臉書社團刊登販售低於市價行情3成至5成的家電、3C產品、百貨公司禮券、連鎖餐廳餐券、婦嬰產品、汽車等產品訊息。
網友下訂後指控蒲女拖延出貨時間,或者是不出貨,甚至到後來也搞失蹤、不退款,因此在網路上爆料蒲女的行為涉嫌詐欺,受害者遍布全台;蒲女事後在律師陪同下,主動到新北市警新店分局說明;檢方偵辦後依法將她提起公訴。
一審台北地方法院認定蒲女明知商品銷售若以高買低賣,終有供貨不足、無從退款等問題,但她卻為了吸取大量資金,讓被害人產生財務損失,本案不法所得新台幣2億5000多萬元,共計435名被害人,依詐欺罪判蒲女14年徒刑。
全案經上訴,由二審台灣高等法院審理。蒲女開庭期間說,她承認全部詐欺的犯罪事實,但原審判14年太重,她知錯了,不是故意詐騙,否則之前她常出國,乾脆不要回國,且也不會以真名買車買房,現在車子房子都被查扣拍賣,還錢給部分被害人,她沒錢和全部被害人和解,日前打臨時工疑似犯法還被警察抓,請求法官輕判,且她應符合自首可減刑。
二審合議庭指出,陸續有案件送來併辦,其他被害人與本案為實質上同一案件,被害人共計439人,蒲女詐騙金額達新台幣2億5167萬1447元。
合議庭審酌,蒲女詐騙被害人犯行,嚴重危害社會信賴關係及經濟交易秩序,所為惡性非輕,迄今未能與被害人達成和解,行為也不符合自首要件,因此依刑法的以網際網路之傳播工具,對公眾散布而犯詐欺取財罪,共計439罪,判刑14年,還可上訴。(編輯:方沛清)1080725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