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疑遭刑求提傷害告訴 警:檢方不起訴
2019/7/24 11:10
(中央社記者劉建邦台北24日電)台北市中正一警分局今天說,針對民眾日前因案被帶回偵訊時,提及疑遭吳姓員警刑求,民眾事後提傷害告訴;檢方偵訊後,吳警不起訴。警方嚴正否認有刑求事。
鏡週刊報導,男子小友(化名)投訴,今年4月18日,他到台北市延平南路的文大推廣教育部詢問課程資訊時,過程中,因業者態度不佳,雙方發生爭執。警方獲報到場,事後依妨害公務罪嫌把小友帶回派出所偵辦。
台北市警察局中正一分局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派出所吳姓員警4月18日獲報,前往中正區文化大學大新館處理民眾與館內職員發生爭執案,過程中,吳姓員警被這民眾踢到數次,經偵查後,依妨害公務罪嫌把人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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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正一分局表示,民眾事後提出錄音檔,稱吳姓員警製作筆錄時,曾在偵訊室內徒手毆打肚子等狀況,並對吳姓員警提出傷害告訴,全案經北檢勘驗後偵查終結,且不起訴處分在案。
中正一分局指出,後續若有相關司法調查,會全力配合,依法究辦,且沒有對民眾施以刑求等狀況。(編輯:李亨山)108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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