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領癌末老婦百萬存款 新北市男社工被起訴
(中央社記者葉臻新北1日電)新北市政府社會局陳姓男社工,利用承辦張姓獨居癌末老婦個案,盜領張婦存款新台幣112萬2000元,直至張婦3月3日往生前一天還在盜領,新北地檢署今天依侵占罪嫌將陳男起訴。
新北地檢署調查,陳男在新北市政府社會局社會工作科擔任社會工作員,負責板橋地區獨居老人、身心障礙、兒少個案的經濟與生活照顧。
去年12月間,陳男承辦患有中度身心障礙、高血壓、糖尿病、腎臟病及結腸癌末期的張姓老婦個案,當月7日陳男陪同張婦到板橋農會溪崑分部申請新發晶片金融卡後,帶張婦至護理之家辦理自費安置。
檢方調查,陳男在個案報告上記載張婦「精神狀況不穩」、「時常有幻覺及被害妄想」,以日後代繳護理之家費用為由,要求張婦告知他提款卡密碼並讓他保管提款卡。
陳男在繳付護理之家2個月的照護費用和張婦零用金後,隨即侵占張婦提款卡,從去年12月7日開始盜領張婦存款,直至今年3月2日、張婦過世前1天還在盜領,共分16天盜領張婦存款112萬2000元,被陳男用來支付遊戲點數和私人支出。
板橋農會溪崑辦事處楊姓主任因為發現張婦帳戶被異常提領,調閱監視器後,發現皆是一名穿著外套、安全帽和口罩的男子前來提款,由於只聯繫得到社工,楊姓主任一度到社會局詢問,前來接待的陳男還謊稱張婦有一名姪子,偶爾會與張婦聯繫。
在楊姓主任離開後,陳男假扮張婦姪子致電給楊姓主任,聲稱他是依照張婦指示領錢,並在板橋火車站與張婦會面,交付張婦現金。
檢方調閱護理之家出入紀錄,發現張婦入住後僅在社工陪同下外出過1次,隨後就因身體狀況不佳臥床不起。
檢方偵訊陳男時,他一度狡辯,最後才坦承犯案,並歸還全數侵占所得,與張婦家屬進行調解,檢方認為,陳男身為社工人員,以扶助、照顧弱勢為職務,竟利用張婦無助的機會謀取她的財物,破壞人民對社工人員的信賴,今天依照侵占罪嫌將陳男起訴,涉犯貪污罪嫌的部分則以不起訴處分。
新北市政府社會局表示,陳男在新北市社會局任職社工約2年,發現他侵占張婦存款一事後,主管也十分震怒,今年5月已將他解聘,未來也會加強落實社工人員職務回報,避免發生類似案件。(編輯:張銘坤)108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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