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籍漁船越界捕撈 漁業署依法罰100萬元
2019/6/17 15:16(6/17 15:56 更新)
(中央社記者郭芷瑄屏東縣17日電)一艘越南籍漁船8日越界到屏東鵝鑾鼻東南方175浬海域捕撈,被海巡艦艇查扣,漁業署依法罰款新台幣100萬元,海巡署昨天將這艘漁船驅逐出境。
海巡署高雄海巡隊表示,高雄海巡隊今年迄今查扣越界捕撈漁船共3艘,合計向公庫支付690萬元。
高雄海巡隊表示,這艘越南籍漁船未經許可進入我國專屬經濟海域違規捕撈鮪魚、旗魚及雜魚約1700公斤,嚴重損害我國漁民生計,海巡署共派出2艦2艇,另增派偵防分署4名特勤人員以優勢能量趕往鵝鑾鼻東南方175浬查扣漁船,並押返高雄偵辦。
這艘漁船被漁業署依「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第6條及20條等規定,裁處罰鍰新台幣100萬元,昨天上午8時許,由高雄海巡隊PP-3557艇將越南籍漁船押解強制驅離至領海外界線外,並告誡不得再犯,否則將加重裁罰。(編輯:翁翠萍)108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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