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路逆向對撞小黃 男判賠死者家屬658萬
2019/6/14 17:47
(中央社記者黃旭昇新北14日電)林姓男子依導航指示行駛,誤入快速道路逆向道與計程車對撞,造成1死兩重傷。新北地院今天判決林男應賠償乘客吳妻醫療、看護、丈夫喪葬、精神慰撫金共658萬餘元,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林男於民國106年1月深夜開車載女友自新北市板橋區,開上台65線快速道路,開往土城方向。
林男因不熟悉路況,剛開上匝道要往土城時,聽行車導航系統指示要往左轉,竟衝過分向防撞桿、槽化線,逆向闖入對向車道與一輛計程車對撞。
車禍因撞擊力強,兩輛車幾乎全毀,警消趕抵救出5人。計程車乘客吳男獲救時已無生命跡象,送醫急救仍不治。車禍造成吳男死亡、吳妻重傷、王姓計程車司機受傷。
吳妻的頸椎、脊椎多處骨折,對林男求償醫療、看護,丈夫喪葬費及精神慰撫金等共939萬餘元,吳男兩名子女各向林男求償精神慰撫金300萬元。吳妻及兒女一共求償新台幣1539萬元。
新北地院今天民事判決,林男應賠吳妻醫療費、精神慰撫金等458萬餘元,另賠償吳妻的2名子女各100萬元精神慰撫金,總計應賠658萬元;可上訴。(編輯:張銘坤)108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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