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誤騎民眾機車返家涉竊盜 獲不起訴處分
2019/6/7 20:52
(中央社記者郭宣彣新竹7日電)新竹縣警察局1名蔴姓警員與友人餐敘後,疑因精神恍惚騎走李女機車,並停在自家停車場,涉竊盜罪被法辦。新竹地檢署今天指出,蔴男雖涉竊盜罪嫌,但與李女和解,獲不起訴處分。
檢方調查,50歲蔴姓員警為資深交通警員,今年2月8日晚間到新竹市與友人聚餐至清晨,疑因酒後精神恍惚,把李女的機車誤認為自己的,騎錯機車直接返家,並停放在自家地下室,隨後上樓睡覺。
檢方表示,蔴男清醒後,沒有馬上還車,等到新竹市警方接獲李女報案,過濾監視器追查5天,才在蔴男住處尋獲機車。蔴男坦承,因身體不適,才誤將李女機車錯認為自己的,但否認酒駕。
檢方指出,蔴男犯後坦承不諱,且涉犯竊盜事證明確;至於酒駕部分,因事隔多日無法驗出酒精濃度,認定涉犯公共危險罪嫌證據不足。
檢方表示,蔴男犯後態度良好,情節輕微,且與李女和解,李女表達不願追究之意,蔴男經此教訓應無再犯之虞,依刑法第57條所列事項及公共利益的維護,做出不起訴處分。
警方指出,蔴男在收到不起訴處分書時,已退休。(編輯:戴光育)108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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