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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淑晶偕友偽造租約霸屋 3人均被起訴

2019/6/6 1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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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葉臻新北6日電)女子張淑晶與友人租屋後未繳房租,屋主提起遷讓房屋民事訴訟勝訴,張淑晶等涉偽造其與房客租約日期,干擾強制還屋程序,新北地檢署今天依偽造文書等罪嫌,起訴張淑晶等3人。

新北地檢署調查,張淑晶的友人黃姓男子,2014年7月間向范姓女子承租中和區1棟房屋,租約至2024年止。簽約後,黃男與張淑晶私自拆牆、隔間,將房屋分租,直至2014年12月,黃男因故沒有繼續支付租金,范女提起遷讓房屋民事訴訟,范女勝訴,法院判租約改於2015年1月23日終止,房屋須返還范女。

黃男、張淑晶及張姓男友人想繼續租屋,將2016年6月、7月的房客租約日期竄改成2014年9月22日及29日,偽造成在范女提告前就已簽訂,讓3名不知情的租客簽名,企圖干擾強制執行還屋程序。

2016年10月新北地方法院相關人員強制執行房屋返還程序時,張淑晶指示3名不知情的房客出示先前訂立的偽造日期租約,導致強制執行因為「本件承租人提出租賃契約書出租期均自2014年9月22日於訴訟前承租關係」而無法點交。

事後,范女發現3名租客是新人,進而向新北地檢署提告。對此,黃男辯稱不懂法律,指都交給張淑晶處理;張淑晶則否認犯行,宣稱不認識那3名租客;張姓男子則辯稱,是黃男叫他在租約上填假日期。3名租客作證並非在2014年開始租屋,其中1人更證稱是張淑晶要他簽寫。

新北地檢署調查後在今天偵結,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詐欺得利等罪嫌,一併起張淑晶與黃男、張男。(編輯:戴光育)108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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