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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署:火山災害已納災害防救法規範

2019/5/30 1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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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黃麗芸台北30日電)中研院團隊經長期監測,認定大屯火山、龜山島都屬活火山。消防署今天表示,火山災害已納入災害防救法規範,並已建立相關預警通報機制,完成防災應變整備工作。

消防署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對於火山災害減災、整備應變及復原重建工作,內政部於去年6月已函頒火山災害防救業務計畫,由交通部中央氣象局召集科技部、經濟部、地方政府、內政部及相關專家學者成立火山專家諮詢小組。

同時,當火山活動異常或研判有必要時,將召開小組會議,針對火山活動、噴發前兆進行分析研判。

消防署說,火山爆發前會有微地震數量增加、地溫變化以及地表變形等前兆發生,當前兆開始發生至實際噴發時,有數天至數週時間可進行各項應變機制,內政部也針對相關火山災害情資研判建立相關預警通報機制。

此外,同步搭配後續各項應變工作,包含火山災害預報及警報發布、中央災害應變中心開設、登山管制、預防性疏散撤離等作為,落實火山災害預警及應變機制,以確保國人生命安全。

消防署說,台北市及宜蘭縣已將火山及海嘯納入地區災害防救計畫的災害種類,針對火山災害及海嘯災害都分別進行實兵演練,做好災害發生因應準備,完成防災應變整備工作。(編輯:張銘坤)108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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