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泓旭不服限制出境提抗告 高院駁回確定
2019/5/30 18:37
(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30日電)中國籍男子周泓旭涉嫌與新黨青年軍王炳忠等人共犯國家安全法案件,北檢4月間起訴,北院裁定周限制出境、定期報到。周不服提起抗告,台灣高等法院今天予以駁回確定。
周泓旭被控涉及兩起案件,一是吸收外交人士未遂案,一是涉嫌利用新黨青年軍王炳忠等人成立的「星火秘密小組」、「燎原新聞網」在台發展組織案。
吸收外交人士未遂部分,最高法院3月14日駁回上訴,判決周泓旭有期徒刑1年2月定讞,經折抵羈押天數後,周泓旭已執行完畢。
周泓旭被控與王炳忠等人在台發展組織案情部分,台北地檢署去年6月先行起訴王炳忠等人,今年4月間追加起訴周泓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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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方法院法官認為,周泓旭在發展組織案中嫌疑重大,考量他家人、資產、生活重心都在中國等情狀,裁定限制出境、出海,及每週一向六張犁派出所報到等處分。
周泓旭不服裁定提起抗告,高院認為,北院裁定未逾越必要程度,並無過苛不當,裁定駁回抗告,且不得再抗告。(編輯:張銘坤)108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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