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稱三星台灣區總代理兒子 男詐財判刑5月
2019/5/29 12:54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29日電)50歲隆姓男子自稱父親是韓國三星公司台灣區總代理,在LINE即時通訊軟體約出一名女子,詐欺手機、項鍊以及趁機盜領後逃逸。台北地方法院判決隆男5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已婚的隆姓男子有多項詐欺前科,於去年2月間在LINE群組認識李姓女子,兩人聊天時,隆男自稱父親是韓國三星公司在台灣地區總代理,目前單身,想與李女交往。
兩人去年3月間相約碰面,一起吃飯、唱歌,當天晚上投宿在台北市漢口街一家旅館。隔天上午,隆男表示願意幫李女清償卡債,可以把錢存到她的郵局帳戶,並承諾幫李女修理手機。李女將郵局帳戶金融卡及密碼、2支價值近新台幣4萬元的手機交給隆男。
判決表示,隆男隨後以觀賞李女配戴的鑽戒、白金項鍊為藉口,取下李女的鑽戒、白金項鍊,配戴在自己身上,然後藉口幫李女買早餐,離開旅館房間,一去不回。
李女在旅館房間等到當天下午,隆男始終沒有回來,才驚覺受騙,查詢帳戶發現已被提領新台幣1萬8000元,趕緊報警處理。
檢方偵辦時,隆男涉及其他詐欺案已入監服刑,在偵訊時坦承犯行,法院審理期間與李女和解。法官考量隆男犯後態度,判決有期徒刑5月,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編輯:方沛清)108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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