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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侵酒醉女 計程車司機遭起訴

2019/5/16 2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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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16日電)劉姓計程車司機涉嫌載送酒醉女子返家途中,趁女子酒醉於車上性侵得逞。劉男否認犯行,士檢依被害人下體驗出與劉男DNA相符的檢體等證據,以乘機性交罪嫌起訴劉男。

士林地方檢察署今天提供的新聞資料指出,被害女子於民國107年7月間前往台北市一家KTV唱歌,凌晨時因酒醉被同事攙扶到店外,同事攔下由38歲劉姓男子駕駛的計程車,叮囑劉男將女子安全送回住處。

劉姓男子載送被害女子接近女子住處時,發現女子酒醉昏睡、無力抗拒,先打電話向女子友人謊稱已將人平安送回家,隨後將車駛進暗巷,進入後座性侵女子得逞,犯案後再把女子送回住處。

被害女子醒來後發現下體疼痛,立即前往醫院驗傷並報案。

劉姓男子坦承與被害女子有肢體接觸,但沒有性侵。檢察官依醫院驗傷結果及被害人下體驗出與劉男DNA相符的檢體等證據,認定劉男乘機性交,依法提起公訴。(編輯:張銘坤)108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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