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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官涉詐緝毒獎金 一審無罪二審有罪

2019/5/15 1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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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程啟峰高雄15日電)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處機動站蔡姓前緝毒組長被控與毒販「自導自演」查獲走私安毒70公斤詐領破案獎金,一審獲判無罪,高雄高分院今天改判1年10月,褫奪公權2年,全案可上訴。

高雄檢調102年查獲游姓男子涉嫌走私41公斤K他命來台,游男為求減刑,曾向承辦檢調人員提及能透過人在對岸的趙姓男子再次買入毒品供檢調查獲後,充當污點證人換得減刑,但遭檢調人員拒絕。

不過,蔡員為圖緝毒績效及破案獎金,私下同意游男提議,游男便找欠其債務的趙男於104年走私70公斤安非他命來台供檢調查獲,事後經高雄地檢署向上級申請核發蔡員獎金新台幣49萬餘元,案經承辦本案調查官檢舉。

一審認定罪證不足且蔡員當時依循規定簽請核發獎金,難認有不法意圖,判蔡無罪。但高雄高分院不採信蔡員所辯,依公務員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未遂罪,改判蔡有期徒刑1年10月,褫奪公權2年,全案可上訴。(編輯:翁翠萍)108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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