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猥褻性侵10少年 李靖判刑18年9月定讞

2019/5/2 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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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2日電)新竹男子李靖教唆男子陳天心殺害小六男童,遭判無期徒刑定讞。此外,李靖還涉嫌猥褻、性侵10名少年,二審遭判處18年9月有期徒刑,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全案緣於民國104年5月12日,新竹1名小六男童被李靖帶回租屋處,李男趁著男童打電腦遊戲時,指示陳天心從男童後方以手臂將其勒斃;李男將男童抱至另一間租屋處,再施放水煙式殺蟲劑並服藥企圖自殺未果。

李靖、陳天心民國106年被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定讞。

李靖另涉嫌自103年至104年5月間,搭訕10名未成年少男,分別於租屋處、電影院、國小廁所、網咖、公園等地,強行撫摸少年下體,甚至性侵其中1名少年得逞。

新竹地方檢察署起訴指控,李靖對10名少年犯下26起猥褻、性侵案。李靖坦承大部分犯行,新竹地方法院一審依對少年強制猥褻等罪,判處應執行20年徒刑。

案經李靖上訴,二審台灣高等法院認為,26案中有一案事證不足,改判無罪,其餘25罪應執行有期徒刑18年9月。

李靖不服二審判決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認為二審判決並無違法,駁回上訴,全案因而確定。(編輯:方沛清)108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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