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以為山羌可捕食 男子公然宰殺遭罰6萬
2019/5/1 19:24(5/1 21:11 更新)
(中央社記者王朝鈺基隆1日電)徐姓男子今天在新北市雙溪區捕捉到山羌,誤以為山羌已從保育類野生動物除名降為一般野生動物應可捕抓食用,便將山羌帶到宮廟旁宰殺遭民眾檢舉,動保所到場依法處6萬元罰鍰。
徐男誤以為農委會林務局今年1月已將山羌自保育類野生動物名錄除名,降為一般野生動物後應可捕抓食用,便自行在新北市雙溪區山崩坑農地架設網具捕抓山羌,上午前往巡視時發現有隻小山羌中網,竟逕自帶回基隆邀朋友於暖暖區東勢街宮廟旁宰殺,準備烹煮。
基隆市動物保護防疫所下午1時許獲報趕抵現場,發現徐男及朋友正在廟旁水槽內以刀具分切小山羌屠體,頭部及四肢已被割下,經檢查後,小山羌未滿6個月,體重約6公斤。
由於當場人贓俱獲,徐男坦承捕獵小山羌,經動保人員製作談話紀錄後,全案將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對徐男處新台幣6萬元罰鍰,並當場沒入屠體。
基隆市動物保護防疫所長陳瑞濱表示,山羌今年已從保育類野生動物除名,降為一般野生動物,但仍受野生動物保育法一般類野生動物規範,民眾如發現山羌仍應採不騷擾、不接觸、不捕抓原則,民眾若發現違規捕獵宰殺野生動物行為,可立即撥打基隆市動物保護專線(02)24280677。(編輯:李錫璋)108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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