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報廢真侵占設備 宜蘭大學前所長遭起訴
2019/4/30 17:56
(中央社記者沈如峰宜蘭縣30日電)前國立宜蘭大學建築與永續規劃研究所謝姓所長,涉嫌在民國106年任內與黃姓助教以「假報廢、真侵占」方式,一度將設備占為己有。檢方偵辦後,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
宜蘭地檢署起訴書指出,謝姓男教授在民國103年8月1日至106年7月31日,擔任建築與永續規劃研究所長。謝男在卸任前夕,指示黃姓女助教將所內未達報廢程度的溫濕度計等8台設備,填寫「財產報廢單」,再以其它類似廢材報繳給學校。
在侵占後,堪用的設備一度供謝男卸任後自用,期間長約3個月,最後謝男再指使黃女將物品繳回,並向總務單位謊稱「報廢錯誤」。
檢方指出,謝男除涉嫌侵占公物外,民國106年5月,建築與永續規劃研究所在舉行所長選舉會議時,謝男還涉嫌與黃女共同偽造會議紀錄,以協商的方式決定張姓候選人為第一順位,再由黃女將資料轉送校長。
整起事件被人告發後,謝男與黃女到案後都否認犯行。謝男坦承,有請黃女進行設備報廢程序,但他認為這些設備都可供教學樣品使用,才會未將整批真品繳回,且之後還是當公用,沒有私下侵占。
謝男也強調,當初所長選舉時,與會7人確實有進行投票,但最終不是以紙本,而是以他口頭詢問所有人意願後,完成投票作業。
黃女強調,她都是依謝男指示行事,報廢名冊內的物品當時她無法確認。至於被控涉及偽造會議紀錄部分,她自己根本不知道與會人員有沒有投票,且在她認知中,得票順位高低及投票結果只是用字遣詞上的差異。
檢方日前偵結時,仍認定謝男與黃女是共同正犯,「假報廢、真侵占」部分涉嫌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另在所長選舉會議部分都涉及偽造文書罪嫌,因此將兩人都提起公訴。
校方今天表示,後續相關處分待司法判決確定後,再做討論。(編輯:李錫璋)108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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